离退休教职工党委 关于研究生“助管”管理使用考核办法(暂行)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4-06-12浏览次数:10

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“四助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字2014〕22号)有关精神,为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委研究生“助管”工作,充分调动研究生“助管”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,结合离退休教职工党委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研究生“助管”每学期聘任一次,受聘后分派至各党支部,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。

二、研究生“助管”在离退休教职工党委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协助党支部书记作好会议通知、文字撰写、资料整理、材料归档等党建工作。

三、研究生“助管”原则上每周工作量为8-12小时,每月考核一次,由其所在党支部书记负责考核,并于每月末将考核登记表上交党委办公室。

四、党支部书记负责研究生“助管”工作时的教育指导,不定期向党委汇报研究生“助管”工作情况。

五、党委每学期对研究生“助管”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设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,其考核结果将反馈给研究生学院,并纳入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离退休教职工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0月14日